长发改审批字[2017]18号
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包括电力、原煤、5.3MPa(G)蒸汽、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热力、柴油,项目产出能源种类为1.2MPa(G)蒸汽。能源消耗量电力为14230.8万千瓦时/年,原煤为30.6万吨/年,5.3MPa(G)蒸汽为161.6万吨/年,液化石油气为10.36吨/年,天然气为13万立方米/年,热力为11214.99吉焦/年,柴油为15.94吨/年,能源产出量1.2MPa(G)蒸汽为680000吨/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65286.96吨标准煤(当量值),为392624.33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合成氨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为1630.71千克标准煤/吨,甲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为1782.96千克标准煤/吨,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指标为0.0065吨标准煤/元。
鉴于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较大,建议项目所在地政府应密切关注项目的新增能源消费量对本地能源供需和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影响。
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工作:
1.在后续的设计阶段,应严格按照有关节能设计标准、规范、技术规程的要求落实节能设计;在项目的实施阶段,严格执行严格按照设计把好材料、工序、验收质量关,确保有关节能设计、节能措施与项目实施同步进行并得到有效的控制。
2.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3. 根据《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立完善的项目能源消耗监管机制。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长春大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贵成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20108040000440 |
许可决定期: |
2017/1/19 |
许可截止期: |
2019/1/19 |
许可机关: |
长春市发改委 |
地方编码: |
22011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1/19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备注: |
节能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