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改审批字[2017]132号
项目能源消费种类包括电力、热力、汽油,项目产出能源种类为热力,能源消耗量电力为1037.82万千瓦时,热力为2854103.20吉焦,汽油为1.4235吨,产出热力为2800004.27吉焦,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123.43吨标准煤(当量值),为5106.70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单位供热管网散热损失率为1.4%,单位产品能耗为0.00111吨标准煤/吉焦,输送单位热量电耗为3.71千瓦时/吉焦,单位投资能耗指标为0.13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为3.21吨标准煤/万元。
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工作:
1.在后续的设计阶段,应严格按照有关节能设计标准、规范、 技术规程的要求落实节能设计;在项目的实施阶段,严格执行《节能建筑评价标准》(GB/T50668-2011),严格按照设计把好材料、工序、验收质量关,确保有关节能设计、节能措施与项目实施同步进行并得到有效的控制。
2.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3.根据《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立完善的项目能源消耗监管机制。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热力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学政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101309925597W |
许可决定期: |
2017/3/29 |
许可截止期: |
2019/3/29 |
许可机关: |
长春市发改委 |
地方编码: |
22011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7/3/29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备注: |
节能审查 |